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职称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全省各级人事部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将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一号工程”,集中力量,采取机构和用人、分配、职称制度改革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出台了《关于辽宁省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的意见》,提出了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五年来,通过合并、撤销、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全省减少事业机构8460个,占2002年底全省事业机构总数的19.25%,并通过编制精简、收回撤销和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单位的编制以及尚未使用的空余编制等多种手段,全省精简事业编制229697名,占2002年底全省事业编制总数的19.21%。统一规范了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在全国第一家实现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全面启动了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先后出台了《关于在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11个配套政策措施。目前,全省38540个事业单位实行了人员聘用制,占总数的95%,近103万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占总数的96%,初步实现了用人关系的转换。继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出台了职称评定向企业倾斜的政策,开设了农民职称系列,完善了职称外语政策,全面推行省属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任代替评审制度。五年来,为40875名企业专业技术人才、16286名农村实用人才评定了职称,为334名面向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人才直接认定了高级职称。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软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果。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圆满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了政府组织机构。科学构建了以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动物卫生防控体系、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监督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核心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了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处置突发事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大开发战略,提出了开发区领导体制和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三次取消调整省政府部门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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