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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落实群众在选人中的“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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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根本要求。改革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必由之路。没有创新,组织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承担不起历史的使命。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组织工作创新,努力使组织部门成为改革创新思维最活跃、改革创新动力最强劲、改革创新成果最显著的部门。要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改革创新的动力。以历史的眼光看待组织工作,以开放的视野审视组织工作,以系统的思维谋划组织工作,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不为私心杂念所困,坚持“三个解放出来”,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努力做“改革的促进派”、“创新的排头兵”。要坚持把实践作为改革创新的源泉。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研究解决,积极推进组织工作创新,使改革创新始终植根于组织工作的实践。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引导好、保护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允许试,鼓励闯,不搞无谓争论,努力使改革创新的激情竞相迸发。要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改革创新的标准。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是胡锦涛同志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组织工作让党满意,归根到底也是为了让人民满意。在推进改革创新过程中,要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评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讲改革创新,是在继承的基础上的创新,要能够实实在在地推动工作,决不能搞华而不实的东西、搞形式主义。

来源:中国人事报 200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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